2018年3月16日至4月15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2018年8月22日,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工作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镇坚决贯彻旗委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分析问题存在原因,精心组织整改落实,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2018年8月23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党委书记焦建瑜同志指出,巡察工作的开展,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中央、自治区和盟委、旗委的方针政策,全面深入地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把这次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契机。他指出,巡察整改好不好,关键看党委。党委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切实增强巡察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议决定成立巡察整改问题专项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焦建瑜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凤武、镇党委副书记张兴中、镇纪委书记安海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领导为成员,组织落实、考核评价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问题整改的具体布置、检查和督促。
2018年9月20日,镇党委主持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镇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巡察整改项目梳理清单》的汇报。焦建瑜同志指出,镇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当前工作。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责任要承担起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2018年10月11日,镇党委书记焦建瑜同志听取了巡察整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制度建设来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继续抓好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紧扣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整改,针对旗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5个具体问题,截至2018年12月,已完成15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1)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镇党委认真修订完善了《千斤沟镇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并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全力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逢会必讲“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性,承担起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的主体责任。
(2)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抓党的建设不聚焦,召开党委会议少,存在以党政联席会、政府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现象”问题。镇党委认真严格区分镇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工作流程,不允许出现职能定位上的混淆。自2118年9月份开始,镇党委每月召开不少于三次专题会议,并就重大事项形成专门会议纪要。凡事决策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前,先由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个别沟通,党委会时先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最后发表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3)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镇内大额度资金使用、各类工程项目安排上,没有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不符合组织程序,如救灾资金使用上没有查到相关党委会议记录,台头沟防洪沟工程、七号自来水收费事宜等项目均没有召开党委会,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员会工作条列》”问题。镇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明确镇党委职责任务。把抓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类重大事项全部纳入镇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全面贯彻执行千斤沟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必须经过党委会议议定后,方可实施。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要议事日程,没有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并在党内通报,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相应的考核机制没有建立,没有相关的会议记录及文档材料。查阅资料发现精神文明建设只有工作安排及总结,没有落实检查考核的相关印证材料”问题。镇党委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宣传委员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旗帜鲜明加强正确引导,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抓好舆论宣传,营造强劲发展氛围。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对个人微信、微博、论坛上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从2018年9月份开始,镇党委每月按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责任考核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定期考核,定期通报。
(二)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镇党委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党的建设”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没有制定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形势的机制,近年来镇党委没有召开过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的党委会。落实贯彻上级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只是上传下达,没有真正落实到位。2013年到2016年没有查阅到镇党委召开党的建设相关会议的记录材料,只查看到2017年召开了一次全镇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问题。
一是自2018年9月份开始建立了镇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形势的制度,改变过去党建工作“单打独斗”的固化思维,把“站位全局、服务中心”作为党建工作的导航仪,坚持群众路线,确立群众观点,将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党员作为党建工作的生命线,形成围绕民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工作,推进党建。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部署上要党委书记负总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职责,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从2018年9月份开始,无论是镇党委会,还是各类工作会议,都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以党建工作的再加强推动中心工作的快落实,充分发挥镇党委在全局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抓重点、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4.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组织活动不正常,活动记录不规范。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班子成员没有个人学习计划,没有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党员学习教育习惯于集中活动,没有把党员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对党员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现象”问题。
一是从镇党委班子做起,坚持每年开好至少2次民主生活会。从2018年9月份开始,镇党政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做好工作检查。在镇机关党支部先行,坚持每年4次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镇党委指导各支部做好“三会一课”工作规范和督促检查。
二是镇党委自2018年开始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个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每月围绕相关主题开展领学、交流学、谈体会等,组织参加好旗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创新学习交流的新机制,利用自身平台,开展好村干部、部门负责人、镇党政班子成员个人讲以及邀请专家讲等活动,丰富党建内涵。组织好学理论、促工作的调研文章评比,使学有所获、学有成效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镇村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健全请销假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严肃值班制度。由镇纪委牵头,做好日常工作巡查和重点工作督查。加大工作问责,对于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思想认识不高、纪律意识不强、落实工作任务不到位的干部,给予及时提醒或通报;对于违反党纪的,进行严厉查处。目前已有数名镇村干部被通报或查处。
5.关于“镇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1)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对镇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力,机关支部未按要求履行换届程序,存在“灯下黑”现象”问题。一是2018年9月16日镇党委会议明确,将对机关支部的指导、检查、考核与对各村支部一样对待,加强管理考核;二是督促镇机关支部尽快按规定程序完成换届,换届工作已于2018年11月份完成。
(2)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没有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嘎查村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村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村党支部党员流失严重,组织活动严重缺失”问题。一是加强推进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镇一般干部包村工作指导责任制的落实。成立村级党建工作指导督察组,对问题较大、矛盾较多的村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改进班子作风、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提振发展精气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更进一步,为民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二是督促各村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党课、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固定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培训和教育,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并安排专人对党员组织生活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3)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全镇村级党支部中7个支部书记是镇派干部;毕家沟村党支部在本地只有两名党员,无法正常召开支委会议;临潭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团结,群众满意度较低,干群矛盾突出,镇党委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顿”问题。2018年9月份镇党委已组织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减少了镇干部兼任村支部书记,经过村支部换届,已有4名兼职村支部书记的镇干部不再兼职。通过整顿,临潭村已配齐配强村“两委”干部,正在步入正规。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毕家沟村已正常开展支部委员会议。对于组织软弱涣散的支部,镇党委成立工作组,继续下大力气进行集中整顿。
6.关于“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支部3年未发展党员,发展党员计划不规范。除2017年度有具体发展党员数字外,其余年度底数不清,照搬照抄上一年度计划,没有形成正式文件下发给各支部。”问题。2018年,镇党委组织委员按时参加旗委组织部门的培训,针对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开展了党务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党员发展流程。各支部全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员发展计划。按照“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的要求,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2018年全镇列入入党积极分子20名,发展培养对象7名,吸收预备党员13名。
7.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没有严格执行《关于在全旗广大共产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不健全。镇党委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没有按学习计划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点讲党课存在结合实际不紧密,讲稿质量不高现象”问题。镇党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2次自学、2次集中学习,实现自我提升,使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严格执行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留存会议图像资料和文字记录。领导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经常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宣传教育的能力水平,深入联系点讲课前要提前准备讲稿,反复推敲研究,提高讲稿质量。
8.关于“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各项制度内容陈旧、不完整。镇党政办公室没有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文件管理混乱”问题。从9月份开始,由镇党政分管领导牵头,对分管各站、所、办涉及工作、学习、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整理修订,对内容陈旧的制度及时修改完善,不完整的全部补充完整,缺失的已全部重新制定。
针对党政办公室没有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文件管理混乱的情况,由镇党委副书记监督,配齐了文件管理人员。从2018年开始已经建立了收发文登记、传阅、归档等制度。
9.关于“党费交纳标准不统一”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交纳标准不统一,2016年两名干部党费计算出现错误”问题。对2016年党费计算失误的情况,已进行及时整改,孙海峰、孙昌盛两名同志及时补交了党费。党委主要领导已与负责业务工作的同志进行了谈话,要求党费计算要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规定,按缴费基数和比例准确计算,避免以后出现类似失误。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关于“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畅,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有待夯实”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如年初镇党委虽然与各村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没能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缺乏后续跟进的监督检查。落实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要求上,执行不到位。2013年度至2016年度镇党委、政府工作总结中,没有履行“两个责任”的内容”问题。
一是镇党委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真正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2018年9月份开始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针对党委及党政班子成员、村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具体要求,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镇纪委委员到村支部上党课,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镇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有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健全镇纪委委员落实监督责任工作制度,为纪委委员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11.关于“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及部署工作少”问题。
(1)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没有制定专题听取镇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近年来镇党委从未召开过专题研究纪委工作的党委会,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够。没有定期向党委汇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分管站所办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未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执行”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站所办各负其责、依靠全镇干部共同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二是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党委主体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及所包村负责人、村支部书记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督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2)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执行《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不到位,没有制定重点人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2016年以前镇党委对村“两委”班子年终考核,没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项目”问题。镇党委严格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严厉追查问责。对涉及关键岗位的镇干部,全部强化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2.关于“镇纪委监督执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问责力度不够,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被动办案多,主动办案少”问题。
一是要求镇纪委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2)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对村委会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2017年镇纪委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关于临潭村财务整顿等工作的建议》没有执行。对镇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新当选村干部等,没有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约谈提醒制度执行不力,仍有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现象”问题。镇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的机制制度。贯彻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发挥好镇纪委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镇纪委以旗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干部大胆履职。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针对临潭村财务混乱情况,镇纪委已进行了集中整顿。自2018年8月开始,对镇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新当选村干部,全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镇政府1名干部大操大办婚宴现象,已经查实,给予了党纪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四)脱贫攻坚领域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遗留方面
13.关于“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档案资料不规范”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未能将各类(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搬迁、社会保障兜底)全面准确宣传到村到户,一些贫困户不了解有什么扶贫政策,什么条件能够享受。村扶贫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善。贫困户档案填写不规范,存在致贫原因前后不一、明白卡填写混乱等现象”问题。镇党委已要求镇扶贫办,安排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不定期入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档案资料整改。由驻村工作队负责村委会档案资料和政策宣传,帮扶责任人负责贫困户档案资料和政策宣传,并落实相关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目前,脱贫攻坚“冬春补短板”专项行动已全面开展。
14.关于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尾欠款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千斤沟镇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截止2017年底,审定金额为13752.2306万元,支付7167.2205万元,欠款6585.0601万元”问题。镇党委已认真整改落实,一是与各施工单位协调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承诺签字,所欠工程款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二是理清各笔款项数额,实行所有尾欠工程款项一律按比例兑付并公示。2018年11月份“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已全部到位,所有工程款已全部兑付完成。
(五)其它方面
15.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报销制度混乱”问题。
针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村财镇管普遍存在白条列支情况;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差旅报销普遍存在跨年度报销、集中多笔大额报销情况;财务报账审核不严,报销科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公仆意识,转变工作理念,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从心灵深处认识公为私用的错误性、严重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公务消费纪律,做洁身自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记账科目清,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是健全各类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对“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审批管理等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认真排查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审批事项,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监督制度以及问责制度,对财政所帐目不定期开展检查,常态化开展村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巡察中发现的车辆未上固定资产帐和4名镇干部欠款5728元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固定资产已按价入帐,欠款全部收回。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本在干部,核心在班子。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旗委要求,坚定不移地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建设团结干事的领导班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以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加强镇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服务水平,解决好管党治党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研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维护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真正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决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进一步细化进度要求,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镇党委将开展专题研究,分门别类拿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切实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并适时向旗委巡察组报告。对于在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合并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党内生活各方面。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提高镇党委、政府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以促进千斤沟镇中心工作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加强对镇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决让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镇党委将在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维护稳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再加力度,再强措施,真正抓紧抓实抓好,让群众感受到巡视整改带来的变化,得到更大实惠。对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为脱贫攻坚汇聚强大合力,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坚决通过作风转变促进跨越发展。在具体工作中,镇党委将始终高举“发展、团结、奋进”大旗,弘扬“忠诚、担当、干事”主旋律,坚决反“四风”,刹歪风、树正气,在全镇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力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千斤沟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9-2265514;通信地址:太仆寺旗千斤沟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027009;电子邮箱tqqjgz@163.com。
2019年10月20日
千斤沟镇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备案号:蒙 ICP备 18002681号 邮政编码:0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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